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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争吵,男子从33楼扔下盘子酒瓶!事发海沧一小区!这次监控立功了

厦门日报社 / 厦门日报 2021-08-14



说到高空抛物
大家都胆战心惊
此前也发生过不少类似事件

点击图片可查看此前报道▼


但是

总有人不当回事

近日在厦门海沧一小区内

一男子因为酒后与家人起争执

从三十几楼的高空

连续扔下盘子、酒瓶等物品!

差点砸伤小区居民!




7月14日22点左右海沧新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
我们小区里有人高空抛物!虽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,可在楼下经过的居民都吓坏了!




接警后

新阳派出所民警

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


经现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,当晚8点左右,小区内一栋50层高的住宅楼,有人从高空先后扔下一个盘子红酒瓶


民警经过现场勘查,发现高空抛物落点为住宅楼出口附近,酒瓶和盘子碎片散落在过道地面和周边的草丛中。



掉落在草丛里的酒瓶和盘子碎片/ 海沧警方供图


据了解,该小区今年刚在居民楼周边安装了监控,这些监控是用来抓拍高空抛物行为的。通过监控民警判定该住宅楼高层某业主胡某平有重大作案嫌疑


虽然是夜间拍摄,但这些监控画面都很清晰。在监控画面上可以看到胡某家阳台,事发前一刻,窗户伸出一只手,有向外抛物的动作

派出所民警说,从监控来看,胡某先扔出了白色的瓷盘,随后又扔下葡萄酒瓶。刚开始,胡某不承认自己高空抛物,但在看到监控画面后,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。

据了解,胡某不是第一次高空抛物了。他的家人也曾经劝过他,但是他喝了酒,就会从楼上扔东西发泄情绪。



经过民警和家人的劝说

16日上午

胡某平主动到新阳派出所自首








案发当晚,他在酒后与家人发生争吵,一时情绪失控,先后将盘子和酒瓶从33楼自家阳台扔下。







漫画/张平原


目前,海沧警方已对嫌疑人胡某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
尽管已经提醒过多次

但还是有必要再次强调


严禁高空抛物!



这些法律法规要知道


2021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正式施行,第1254条明确提出“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”


2021年3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正式施行,“高空抛物罪”单独入刑“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


你随手一抛

可能让他人付出生命的代价



事关他人的生命安全

严禁高空抛物!

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

记者:薛尧 通讯员:凌瑾 苏毅婷 综合厦门晚报、@人民日报

编辑:曾欣悦 值班主任:蔡萍萍

厦门日报原创作品,未经授权,不得转载,违者必究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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